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执行案件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及时、有效解决执行案件当事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理信访诉求,结合工作实际,我院从本月起实行“执行局长信访接待日”。现将“执行局长信访接待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从本月起,每周三工作时间为执行局长固定信访接待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调整,再行通知。
二、接待地点
大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事务中心。
三、接待事项范围
涉本院执行方面的相关问题。
四、来访须知
1.接待实行候访制度。来访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案件相关材料进行登记,按照登记顺序轮候接待。
2.同一案件或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须推选来访代表,代表人不得超过3人。
3.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管理指挥,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者无理纠缠,避免影响接访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违者将严肃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来访人员应自觉接受安检,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损毁公私财物。
5.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6.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反映有关情况(问题)和提出相关意见。
7.执行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12-7211301。
特此公告。
大悟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