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套房补贴。从2022 年11月 1 日起至2024 年 12 月31日止,凡在大悟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 144 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每套补贴 2 万元,非本县户籍人口同等享受。
2.人才补贴。2024 年1月1 日-2024 年 12 月31 日期限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大悟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 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 8 万元、4 万元、3 万元的补贴。
3.多孩家庭补贴。2024 年1月 1 日至2024 年 12 月31 日期限内,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 2 孩、3 孩家庭,在大悟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每套 2 万元、3 万元购房补贴,不受购房面积限制。因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本县办理 10 年及以上商业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县财政还给予 1年全额贷款利息补贴。
4.医护人员和教师购房补贴。到乡村学校服务的中小学教师和参与抗击疫情一线医护人员,2024年1月1日-2024 年12 月31 日期限内,大悟城区购买面积不超过 144 的新建商品住房改善住房条件的,每套补贴 2 万元,若夫妻双方或家庭成员均为符合条件的,叠加享受不超过 3 万元。因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本县办理 10 年及以上商业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县财政还给予 1年全额贷款利息补贴。
5.农民进城购房补贴。2024 年 1月1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内,农民进城在大悟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 144 m的新建商品住房改善住房条件的每套补贴 2 万元。因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本县办理 10 年及以上商业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县财政还给予 1年全额贷款利息补贴。
6.劳模家庭购房补贴。2024 年 1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内,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劳模的家庭,在大悟城区新购买面积不超过 144 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 4 万元、3 万元、2 万元购房补贴。
7.被征收人购房补贴。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区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 (悟政发 (2022) 8 号) 规定,选择货币化补偿方式 (1:1) 的被征收人(拆迁安置对象) 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再给予正屋货币补偿金额的20%购房补贴。
8.鼓励团体购房。2024 年1月 1 日-2024 12 月 31 日期限内,在大悟城区批量购买面积不超过 144 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的,支持开发企业给予一次性购房优惠,购买 3 套以上、5 套 (含) 以下,给予不低于 购房款 3%的优惠;购买5套以上、10 套 (含) 以下,给予不低于购房款 4%的优惠; 购买 10 套以上,给予不低于购房款 5%的优惠。
以上购房补贴 1一6 项不重复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