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如期支付借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蒋某与被告张某是多年朋友关系,2016年11月15日,张某因资金困难向蒋某借款20万元,出具了书面借条并口头约定利息。张某陆续向蒋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1.6万元,2021年1月22日,张某向蒋某出具了28万元的转借条。后蒋某多次催要,张某仍不归还,双方因此成讼。
承办法官付三红了解情况后,得知利息计算是双方争议焦点,考虑原被告系多年好友,为了避免双方因诉成仇,反复阅读卷宗,计算借款利息,共计算19次后得出精确结果,本着调解优先原则,分别在庭前、庭审中、庭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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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双方放下芥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张某下欠原告蒋某本金15万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张某未按上述期限还款,蒋某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张某支付本金及利息17万元。蒋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021年11月30日,张某如期向蒋某支付了15万元的借款,为此次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来源:大悟法院